兴宁市合水水库重要水源地(坪洋片区)预防保护工程-国际k8凯发
项目代码
2405-441481-04-01-574015
项目业主单位
项目总投资(万元)
1499.54
审批办理时间
2024-05-23
立项审批单位
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
审批事项
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兴宁市合水水库重要水源地(坪洋片区)预防保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
兴宁市水土保持事务中心: 你单位报来《关于兴宁市合水水库重要水源地(坪洋片区)预防保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》(兴水水保字﹝2024﹞10号)及有关材料收悉。经研究,批复如下: 一、为保护合水水库重要水源,实现生态水源保护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。同意你单位建设兴宁市合水水库重要水源地(坪洋片区)预防保护工程(项目代码:2405-441481-04-01-574015)。 二、项目建设地点:兴宁市大坪镇。 三、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:1、对项目区流域中面积17.58k㎡进行修复改造整治,包括生态自然修复及水土保持涵养林区面积17.35k㎡,综合治理区面积0.06k㎡,河(沟)道及湖库周边整治区面积0.17k㎡;2、治理河道长2.79km,其中河道清障长度1.56km,新建护岸长度2.10km、护坡长度2.45km,治理崩岗8座;3、封禁管护治理面积17.41k㎡,营造水土保持涵养林0.17k㎡等配套设施。 四、项目拟建设工期:12个月。 五、项目估算总投资1499.54万元,其中:工程费1148.77万元,独立费用178.01万元、基本预备费132.68万元;工程临时占地费用3.55万元,水土保持工程25.33万元;环境保护工程11.20万元。项目建设所需资金争取中央、省级补助资金安排解决。 六、项目的范围、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(见附件)。 七、请按批准的估算总投资以及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限额设计,完成初步设计审查后将投资概算报我局审核。 附:广东省核准意见表